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平乡知名度和美誉度,唱响平乡“行大道,做好人”主旋律,中共平乡县委、平乡县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第二届“平乡好人杯”全国新诗大奖赛。
一、征稿范围及要求
1.面向全国广大诗人和诗歌爱好者。
2.参赛作品需为原创现代诗歌(含散文诗),已在公开刊物或媒体发表过的不在评选之列。参赛作品题材不限,要求面向新时代、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感情真挚、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
3.每位作者参赛诗歌作品不超过3首,原则上每首不超过35行。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及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通联方式,并附100字以内个人简历一份。
4.本次大赛不收纸质稿件,一律采用电子邮箱投稿。
征稿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投稿邮箱:pxxhrbdjs@163.com
联系人:赵彦影
联系电话:15690356465
5.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组委会有无偿使用参赛作品的权利。
6.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二、征稿评选及奖项
1. 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评审费。参赛作品由组委会 组织专家评审,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来稿的收集整理。
2. 主办单位邀请资深诗人、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以公正平等、唯优至上为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入围奖,所有获奖作品(合计100篇),在《新诗大观》(诗歌双月刊)刊发专号,并辑印成册。来稿文责自负,若发现有抄袭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
3.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每人10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每人5000元;
三等奖12名,奖金每人3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
入围奖80名,精美纪念品各一份。
获奖结果将在媒体公布、发布。
4. 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二、三等奖获奖作者和部分入围作者还将受邀参加于2019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举办的第二届“平乡好人杯”全国新诗大奖赛颁奖典礼及采风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平乡县委、平乡县人民政府、邢台市诗人协会、邢台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平乡县委宣传部、平乡县诗文化工作室、《新诗大观》编辑部、第二届“平乡好人杯”全国新诗大奖赛组委会。
2019年5月13日
(本征稿启事由本网站转发。本征稿启事由本次征稿活动的主办方负责解释。本次征稿活动的权利、义务、责任均由主办方享有、负担、承担。本次征稿活动的主办方依照本征稿启事对投稿人投稿负担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本网站对投稿人投稿不负担义务,也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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